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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者的过度控制,但在实践中,它并没有消失,甚至还隐晦地扩大了事发的界限,保留了一定的因违法而造成的自由裁量权。 然而,在选举年,干涉劳动人民私人领域的做法在巴西爆发:骚扰为某个候选人投票、因不符合雇主倾向或偏好的政治选择而采取报复、以及决心参与质疑选举结果的行为。这些做法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受限制地采取的,而且它们的传播是自然化的,唤起了对更广泛的言论自由愿景的支持。商人明白,他们可以定义工人的政治选择,因为他们感到表达政治劳资关系的可能情况和影响受到保护。这些做法甚至被设计在社交网络上,使其传播能够有效影响政治进程和选举结果。根据公共劳工部提供并媒体报道的数据,2022 年收到 3,206 份选举骚扰报告,产生了 1000 多项建议、80 项公共民事诉讼和 300 项行为条款调整。 这种新颖性在其法律框架中造成了一些困难,并吸引了犯罪类型,特别是《选举法》第301条规定,对“使用暴力或严重威胁胁迫的行为可处以最高四年监禁和罚款”。
某人投票或不投票给某个候选人或政党,即使预期目的没有实现”。这场斗争的口号是“选举骚扰是犯罪”。然而,为确保选举与雇主的规定保持一致而对工人进行威胁、报复或承诺提供福利,在劳动法领域有其自身的规定:基于政治观点的歧视,其中包括选举骚扰。如果有权决定工作条件的人威胁或承诺提供福利、实施歧视或没有采取措施防止歧视在工作场所蔓延,其目的是引导投票、报复不同意见,则歧视就会发生。政治立场,或强迫和资助参与政治抗议。 由于法律禁止的任何不同待遇因素而进行的骚扰构成工作中的歧视性做法。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在Meritor Savings Bank v. Vinson(1986)在审查性骚扰案件时认为,这种做 WhatsApp 号码数据 法会产生敌对的工作环境,因此构成了性别歧视的假设,而这是美国联邦劳动立法所禁止的。 巴西劳动法没有明确提及出于政治原因的歧视。但与此同时,他们并不排除这种模式,因为歧视的假设是示范性的而不是详尽无遗的。1995 年第 9,029 号法律提到“性别、出身、种族、肤色、婚姻状况、家庭状况、残疾、职业康复、年龄等”。
国际劳工组织第 111 号公约是巴西批准的一项基本公约,涉及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问题,该公约规定“歧视”一词涵盖“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政治等方面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这会破坏或改变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第 111 号公约具有超法律地位,在 1995 年第 9,029 号法中增加了基于工人政治观点的歧视。因此,任何以控制选票、因政治选择而进行报复或确定参加政治抗议为目的的姿态或惩罚都是无效的,任何解雇都将导致复职,并给予缺席期间的全额赔偿或双倍赔偿,此外造成精神损害。 基于言论自由的企业叙事旨在捕捉工人的主体性和公民身份,扭曲和私有化民主进程,使其服从于公司的利益和服务。选举歧视造成的损害影响到直接受害者和整个社区,必须通过公共劳工部、工会和其他合法团体提出的个人和集体行动,单独和集体地予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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