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与警方的合作是保证
必须解决这种情况,以防止警察资源集中在那些有必要资金为警察提供更多基础设施的城市。无论如何,如果运用得当,与政府所采取的行动永久合作的重要谈判策略。 但是,除了市政警卫等举措之外,事实是地方政府在制定控制策略方面面临着重要的限制。预防则相反。事实上,国际文献一致认为,地方政府最能设计和实施此类举措。在设计旨在将干预措施重点放在 斯洛文尼亚移动数据库 最需要干预的地区或人群的行动计划时,必须考虑对困扰民众的问题的直接了解。这就是为什么地方政府是卓越的预防行动者,因为它是唯一能够阐明旨在改善城市生活质量的措施(照明、公共空间、交通)和与犯罪直接相关的措施(预防毒品消费)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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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酒精和家庭暴力等)。这些干预措施的成本和长期结果的预期是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的因素,并且表明如果该战略要可持续,就需要与国家政府协调工作。风险在于,话语和政治议程中对不安全因素的优先考虑限制了那些被视为“软手”的举措,而这些举措在特定的政府期间不会产生明显的结果。这需要民间社会行为者做出认真的承诺,支持可能不会立即产生影响的措施,以便建立基于参与式诊断和积极的公民委员会的连续性机制。 弱点和可能性 倡议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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